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对绿色生态的消费理念日益认同,越来越重视家居环境的环保健康,板材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极为关注的问题。2001年12月10日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《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(GB18580-2001),标示了E2<=5.0mg/l,E1<=1.5mg/l,两种限量级别,规定E1级的产品可直接用于室内,E2级的产品必须经饰面处理后才能用于室内。2004年,在国家标准《胶合板》(GB/T9846.1-9846.8-2004)中,又标示了E0<=0.5mg/l的限量级别,E0级是目前我国对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最高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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